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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起源于美国,最初运用于对企业和工程方面的管理。七十年代由日本引入我国,首先应用于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起,一些城市相继把目标管理从微观管理引入到宏观经济管理中,现在,目标管理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1992年底,我市在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在宏观管理中首次实施目标管理。十一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探索,取得了不少经验,全市目标管理网络更加健全,目标体系和考评办法更加科学合理,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通过开展目标管理活动,增强了党委和政府对各项工作的组织力度,激发了各地、各部门比学赶超的热情,保证了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的落实,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在总结我市前十年目标管理经验并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对2002年度全市目标管理的考核体系、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考评组织、奖惩措施等方面作了重大调整。2003年在2002年目标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市直目标责任单位已由2001年的79个增加到2003年的138个,考评对象包括了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市人大、政协、纪委机关各工作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部省驻淮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考评内容上,以“4221”工程为核心,突出重要的单项工作,强调部门的职能,注意调动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社会各界普遍反映,“4221”工程作为全市目标考核的重点,与过去的目标考核内容相比,目标的设置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加贴近,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心群众、尤其是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指导思想;目标的覆盖面更广,几乎覆盖了所有的部门和单位,囊括了2003年所有主要的目标任务;目标的重点更加突出,内容更加具体,可操作性更强。在考评方法上,既有定量考核,又有定性评议,广泛吸收了社会各界参与目标管理。在考评组织和日常管理上,把市目标管理办公室调整到市委办公室,由市委办公室牵头负责,管理体制更加合理。在奖惩办法上,对市级机关考核设置了“先进单位”、“目标完成单位”和“目标未完成单位”三个等次,提高了奖励幅度。对县区的考核也进一步精简了内容,突出了经济建设中心,提高了奖励幅度,并明确把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个人档案。 实行目标考核,是推进各项工作向深度发展的重要手段。实行严格的考核,是搞好目标管理的重要保证。我们只有通过准确的目标考核,才能实事求是地评价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实绩,真正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更好地推动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有效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了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了2003年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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